(1)所有在中国羽协、省级体校、市级体校注册的现役和退役羽毛球专业运动员(含原国家队、省队已退役但未注册运动员);
(3)参加过全国、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级综合运动会(羽毛球项目)或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及以上级别赛事(全运会羽毛球项目群众组除外)的选手;
3、参赛选手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(或等同于学生证的有效证件)、身份证参加比赛参加比赛,选手参赛时须贴身携带有效证件原件,随时接受组委会查验。凡是组委会认为某选手有碍比赛公正的,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。
4、选手需通过比赛报名方式实名制报名;仅女性参赛选手可以兼项。报名结束后,比赛过程中不允许换人参赛。
5、赛事组委会将会赠送报名参赛者VICTOR T恤1件,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穿着VICTOR品牌服装(含下装)出场参赛,请谨慎保管VICTOR服装并规范穿着。
6、参赛资格:赛事组委会将在赛事官方网站()公示各队参赛选手名单。公示参赛名单后的三日为查漏补缺和投诉期,同时接受举报监督。如有参赛者资格问题需向组委会申诉的,申诉人需在此三日内向组委会申诉,提交申诉表、提供书面证据并缴纳500元押金。经组委会核实后:申诉成功押金全额退还,并立即取消被举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;如果查无实据,不退押金。名单公示三日后,赛事组委会不再受理参赛选手资格类投诉事宜。
7、对于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的参赛选手,组委会随时有权根据以上规则对参赛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,一旦查实,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,报名费不予退还。比赛期间,如有参赛球队发现参赛选手有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等问题(不含参赛选手资格问题)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赛事组委会提交申诉表(由举报球队领队签名并提交)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,赛事组委会将根据调查情况在4小时内做出裁决并通知申诉者:如申诉成功则取消被举报选手所在球队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,并退还申诉球队的申诉费;如申诉失败,申诉费不予退还。
8、以上任何原因被取消资格或成绩的球队,其比赛对手球队的比赛结果不做更改。
3、赛前组委会将在比赛前进行线上分组抽签,抽签结果将在赛事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布。
4、高校学生组小组赛打满五个单项,抢21分,先得21分者获胜。以小组赛胜场决定排名,若胜场相同,则比较净胜分高低。
高校教工组小组赛打满三个单项,第一男双须年龄相加大于80岁,抢21分,先得21分者获胜。以小组赛胜场决定排名,若胜场相同,则比较净胜分高低。
5、高校学生组复赛开始(淘汰赛)采用大交叉淘汰赛制,先胜三场者为胜,直接结束比赛,抢21分,11分间隙时交换场地并休息2分钟。
高校教工组复赛开始(淘汰赛)采用大交叉淘汰赛制,先胜两场者为胜,直接结束比赛,抢21分,11分间隙时交换场地并休息2分钟。
6、比赛前10分钟双方检录。每场比赛选手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(对方以21-0取胜),每一场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为开始的时间,以裁判员计时为准;在比赛中选手如突发伤病,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,如果超过5分钟还不能正常参加比赛的,则该场比赛以弃权处理(对方以21-当时已得分数胜)。
7、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本场裁判员裁决,比赛运动员有异议需由领队向本场裁判员反馈,并由临场裁判向裁判长反映相关情况,以裁判长的裁决为准。对裁判长裁决有异议者,领队需填写申诉报告,由申诉人、代表队领队签字,并交纳申诉仲裁费1000块钱报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。现场不接受口头申诉。仲裁席或大会组委会将根据调查情况并作出裁决,如败诉,申诉仲裁费不予退还;胜诉则退还申诉仲裁费,但不更改裁判长的裁决。
8、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、无理取闹、拖延比赛、干扰比赛、罢赛(选手无论任何问题导致比赛异常进行或中断比赛;临赛前拒绝出场,经劝解、说服、教育工作后,仍拒绝进行比赛的参赛队伍及选手;赛后拒绝领奖等,组委会有权根据《体育竞赛管理办法》、《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》、《违反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》及羽毛球竞赛规则、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视详细情况给予取消比赛资格、比赛成绩,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。
报名时领队需根据居民身份证信息,填写报名表,高校教工组不收取费用,高校学生组缴纳参赛费800元/队。参赛费由聚力体育公司代收代支,全部用于此次比赛工作人员劳务和运动员保险等开支。
1、参赛选手每人均可获得VICTOR T恤1件和保险企业来提供的基础意外伤害保险一份(保险需提交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,如不提供手机号码或手机号码有误则视为自愿放弃投保)。
2、缴纳参赛费即视为承认本竞赛规程和比赛秩序册,名单公示后,概不退还参赛费。
4、各参赛球队的领队,在分组抽签时按照参赛报名表格所填写的服装尺码(参照2024年VICTOR服装尺码),领取本队队员的服装,服装一经发放就不再进行尺码、款式的调换。
5、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场地数量及其它真实的情况,在报名人数达到少数以后可提前结束报名。
十一、本规则可能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补充和调整,变化后的规则经征求意见并公示后生效。其他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